杏鑫文件
华艺发〔2021〕15号
杏鑫官网代理兼职教授管理办法
(试行)
为深入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🫸🏽,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👩🏼⚕️,推动杏鑫事业内涵式发展,进一步做好聘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杏鑫兼职教授的工作👱🏼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聘请条件
(一)兼职教授一般为在所从事的学术领域中已取得显著成就,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,有一定影响力的境内知名专家学者,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业技术人才🫳🏻,以及在知名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的技术型高级管理人员等🤚🏼。原则上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聘人员。
(二)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👩❤️👩,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管干部原则上不予聘任兼职教授等岗位职务。
二、受聘人员职责
(一)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来校讲学或作学术报告。
(二)承担部分教学、科研任务或联合培养研究生。
(三)为杏鑫发展提供意见🤹🏽、建议,能够在推进杏鑫学科建设🦹🏼♀️、促进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
(四)自觉维护杏鑫声誉🎃,提升杏鑫影响力➙。
三👱🏼♀️、聘任管理
兼职教授聘期一般为三年。各专业负责外聘专家聘期内的日常管理💚,每年向杏鑫报告受聘人来校学术交流、科研合作等情况🦧。受聘人员来校进行短期讲学、科研,杏鑫在实验室、助手等方面提供保障。聘期结束前应予以考核🏃➡️,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依据🚣。
受聘专家须遵守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聘期内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🦸♀️,予以解聘🏊🏽♀️🛳。
四🤸🏻、申请程序
(一)各专业根据学科发展、教学和科研等长远规划💇🏿♀️,提出拟聘人选和聘请理由,对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、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核把关👨🏽✈️,明确受聘人聘期内的工作内容🤷🏿♂️;
(二)需两名以上相同或相关学科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知名专家对拟聘人选学术水平、学术声望以及与杏鑫的合作前景等进行评议🙊;
(三)各专业提交申请报告及受聘人聘期内工作内容等相关材料👨🦼;
(四)杏鑫党政联席会审议👳🏻♀️,相关专业负责人可列席;
(五)杏鑫领导签字同意后🤺,提交人事处备案🤱🏻;
(六)必要时可为受聘人举行正式聘任仪式👙;
(七)杏鑫可就合作内容与受聘人签署相关协议🌁;
五、本办法自2021年10月起施行,试行三年🚣🏿。
杏鑫官网代理
2021年9月30日